5月27日下午,科研处组织召开“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”专题学习会议,会议由科研处饶和平处长主持,巫少龙副校长以及各二级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(部主任)参加了会议。 会上,科研处副处长邱惠萍认真逐条解读了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第40号令)和《浙江省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》(浙教高科[2014]100号)文件内容。 饶和平处长要求二级学院(部)组织好本部门全体教师学习文件工作,不断进行学术自律意识的宣传教育,明确学术不端的各种情形及其新的变化,提高广大教师科研诚信意识,用诚实做学问的心态认真进行科研工作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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